简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时间:2015-12-13 10:51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答:“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中国古代法律中一项重要原则,源于《礼记•曲礼》,始于西周。作为一项法律原则,“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所强调的是平民百姓与贵族官僚之间的不平等,强调官僚贵族的法律特权。 所谓“礼不下庶人”,说的是庶人以下“遽于事而不备物”,既忙于生产劳动,又不具备贵族的身份和礼所要求的物质条件,因而不可能按各级贵族的各种礼仪行事,这些礼也不是为他们设立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庶人可以不受礼的约束,因为礼所强调的是等级差别,天子有天子的礼,诸侯有诸侯的礼,不能僭越,任何越礼的行为都要受到惩罚,对庶人更是如此。 所谓“刑不上大夫”,原指大夫以上贵族犯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获得某些宽宥,在适用刑罚时享有某些特权,比如,对贵族一般不处以残损身体的肉刑(即肉刑不上大夫);必须处死者在郊外秘密执行;命夫命妇不躬坐狱讼等等。之所以如此,主要是为了在广大被统治者面前保持贵族作为一个整体的尊严。但这些礼遇绝不等于大夫以上贵族可以不受刑罚制裁。在实际生活中,官僚贵族犯重罪同样要加以惩罚,特别是对那些“犯上作乱”的贵族,更是严加惩处。史籍上关于官僚贵族因犯罪被杀、被刑的记载不胜枚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