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华民国刑法》的特点。(2008年简答)
时间:2015-12-13 10:35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一,继受西方国家通行的刑事法律原则,注重采纳与传统宗法伦理原则相适应的法律制度。 二,在时间效力上取“从新从轻主义”,但保安处分取“从新主义”和裁判后的“附条件从新主义”。在空间效力上以属地主义为主,属人主义为辅,兼取特定犯罪的保护主义和世界主义。 三,采取社会防卫主义,增设保安处分。 刑罚分主刑和从刑,分别为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和褫夺公权、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