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10-56129638 手机:18210178039 客服QQ:88577825 客服QQ:68168039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硕资料 >

简述《陕甘宁边区宪法原则》的内容。

时间:2015-12-13 10:30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第一,采取人民代表会议制的政权组织形式,以保证人民管理政权机关。 规定边区、县、乡人民代表会议为人民管理政权机关,各级政权形式上开始由参议会过渡为人民代表会议制度,为新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
第二,保障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边区人民不分民族一律平等,少数民族聚居区享有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
第三,确立边区的人民司法原则。 各级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不受任何干涉。 除司法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职务外,任何机关、团体不得有逮捕审讯行为。 人民有权以任何方式控告失职的公务员。
第四,确立边区的经济文化政策。 经济上采取公营、合作、私营三种方式,组织一切人力、财力促进经济繁荣,为消灭贫穷而斗争。 保障耕者有其田,劳动者有职业,企业者有发展机会。 普及提高人民的文化水平。
 
------分隔线----------------------------
相关内容
华成法硕---致力于打造国内法律硕士考前培训第一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