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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学论述题;论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特殊的身份保障。

时间:2019-01-01 16:05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论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特殊的身份保障。 答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特殊身份保障主要体现在人民代表所享有的特殊权利方面,目的是为了保障代表的正常履职。根据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享有以下权利: (1)全国人大代表有出席全国人大会议,发表意见,参与表决,共同决定中央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人选和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的权利。 (2)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的权利。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可以向全国人大提出属于全国人大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3)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质询案的权利。在全国人大会议期间,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代表联名,可以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领导的各部委的质询案。在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及国务院各部委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4)依法提出罢免案的权利。全国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国务院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 (5)人身特别保护权。在全国人大开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的许可,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非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许可,全国人大代表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如果因为全国人大代表是现行犯而被拘留的,执行拘留的公安机关必须立即向全国人大会议主席团或者立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6)言论免责权。根据宪法和代表法的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在全国人大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以此保证他们能够真实地代表和反映人民的意志,为制定法律规范提供客观的依据。 (7)物质保障权。全国人大代表在履职时,所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时间保障和工资福利保障,国家应当予以适当补贴和物质上的补助。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体制总体上说都是集体负责制,1982年宪法改为首长负责制,即国务院整体实行总理负责制,各部委实行部长、主任负责制。总理负责制是指国务院总理对他主管的工作负全部责任,与此相联系,他对自己主管的工作有完全决定权。具体内容是:(1)由总理提名组成国务院,总理有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任免国务院其他组成人员的议案的权利;(2)总理领导国务院的工作,副总理、国务委员协助总理工作,其他组成人员都在总理领导下工作,向总理负责;(3)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全体会议,对于所议事项总理有最后决定权,并对决定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4)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的议案、任免国务院有关人员的决定,都由总理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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