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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分析题:某法官在审理一起索要赡养费的案件时,认为《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写的“子

时间:2019-01-01 14:28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某法官在审理一起索要赡养费的案件时,认为《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写的“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中的“子女”指的是成年且有赡养能力的子女。学生甲认为从解释主体的角度来看,该法官的解释是有权解释。学生乙认为从解释的尺度角度来看,该法官的解释是限制解释。
请运用法理学相关知识分析上述观点。、
答案: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法律解释根据解释主体和解释小效力的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也叫有权解释,非正式解释也叫无权解释。正式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我国有解释权的机关是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司法机关中只有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解释权,其他人均无解释权。本题中该法官的解释不是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不是有权解释,甲的观点是错误的。
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限制解释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广时,为贯彻立法意图,作出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本题中,“子女”的字面含义既包括成年子女,也包括未成年子女,该法官将“子女”的含义解释为成年且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比字面含义窄,该法官的解释是限制解释,乙的观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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