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占过渡房出租安置房 法院依法强制搬迁
强占过渡房出租安置房 法院依法强制搬迁 高某原为重庆市长寿区晏家街道晏家村村民,2007年,晏家村被征地拆迁后,高某住进了政府为其提供的过渡房晏家街道晏正街29号1-1号。2010年6月,高某依据拆迁补偿协议获得了安置房,该房离高某居住的过渡房仅相隔两条街,但高某却拒不搬出过渡房。并将安置房以每月600元的租金租给他人。过渡房权利人符某多次要求高某搬出过渡房未果,便将高某起诉到长寿法院。法院判决后,高某仍拒不搬迁。 2011年8月,符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搬迁,高某收到通知后不仅不搬迁,还在过渡房内堆满废旧物品,声称价值几百万元,如果强制搬迁造成损坏要赔偿。 为保证搬迁工作顺利进行,执行法官与当地社区联系,为安置房租赁人另行租赁了房屋。 12月29日下午,长寿法院执行局对高某实施了强制搬迁。在整个搬迁实施过程中,各项工作有条不紊,无群众阻挠、哄闹等现象发生,围观群众对法院强制执行均表示理解。 据悉,今年以来,长寿法院共执结强制搬迁、拆迁案件100余件,无一起意外事件发生,为重庆长寿工业园区这一国家级园区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