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10-56129638 手机:18210178039 客服QQ:88577825 客服QQ:68168039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硕资料 >

甲欠钱不还,乙将甲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甲支付欠款。但是甲恶意不执行法院判决,于是法院

时间:2018-09-18 16:47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甲欠钱不还,乙将甲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甲支付欠款。但是甲恶意不执行法院判决,于是法院将其姓名、头像进行张贴,宣布其为失信被执行人。法院的行为(   )
A.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B.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C.侵犯了甲的名誉权               D.未侵犯甲的权利
【答案】D
【解析】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如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法院没有侵犯甲的姓名权,因为法院没有非法盗用或者假冒甲的姓名,法院将甲的姓名曝光,是法院行使自己的职权,A项错误。法院没有侵犯甲的肖像权,因为法院没有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使用假的肖像,B项错误。法院没有侵犯甲的名誉权,甲不执行生效判决,是违法行为,法院将其违法行为进行披露,没有恶意破坏甲的名誉,而是陈述事实,C项错误。法院将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侵犯甲的任何权利,D项正确。
------分隔线----------------------------
相关内容
华成法硕---致力于打造国内法律硕士考前培训第一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