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欠钱不还,乙将甲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甲支付欠款。但是甲恶意不执行法院判决,于是法院
时间:2018-09-18 16:47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甲欠钱不还,乙将甲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甲支付欠款。但是甲恶意不执行法院判决,于是法院将其姓名、头像进行张贴,宣布其为失信被执行人。法院的行为( ) A.侵犯了甲的姓名权 B.侵犯了甲的肖像权 C.侵犯了甲的名誉权 D.未侵犯甲的权利 【答案】D 【解析】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姓名,并排除他人非法侵害如干涉、盗用、假冒的权利。法院没有侵犯甲的姓名权,因为法院没有非法盗用或者假冒甲的姓名,法院将甲的姓名曝光,是法院行使自己的职权,A项错误。法院没有侵犯甲的肖像权,因为法院没有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使用假的肖像,B项错误。法院没有侵犯甲的名誉权,甲不执行生效判决,是违法行为,法院将其违法行为进行披露,没有恶意破坏甲的名誉,而是陈述事实,C项错误。法院将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侵犯甲的任何权利,D项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