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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午夜开车送朋友乙回家,因超速驾驶,刹车不及时,将经过人行横道的周某撞倒。乙对甲说:“没

时间:2017-01-07 16:34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甲午夜开车送朋友乙回家,因超速驾驶,刹车不及时,将经过人行横道的周某撞倒。乙对甲说:“没有人看到,快走。”甲加速离去。周某随即被他人送往医院,但因抢救无效,于当晚死亡。甲将乙送回家后,心里不安,便返回肇事地点,并向在事故现场取证的警察交代了上述事实。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 甲的行为构成何罪?
(2) 对甲进行量刑时应注意哪些情节?
(3) 乙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013年法学基础课案例分析第37题)
【答案】(1) 甲的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甲在驾驶途中,因超速驾驶,刹车不及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行人死亡,其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2) 在对甲量刑时,应注意的情节有:① 交通肇事后逃逸。甲在撞倒行人后,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驾车离去,其行为属于交通肇事后逃逸,具有适用较重档次法定刑的情节,但甲的行为不应被认定为“因逃逸致人死亡”。② 自首。甲在逃跑后,基于个人意愿,自动回到事故现场,向警察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
(3) 乙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乙作为乘车人虽然指使肇事者甲逃逸,但因受害人的死亡与甲的逃逸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故对乙不应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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