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17岁)在某工厂做学徒,每月工资可以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一日,甲到商场购买了
时间:2018-09-02 13:39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甲(17岁)在某工厂做学徒,每月工资可以维持当地群众一般生活水平。一日,甲到商场购买了价值2000元的手机,该购买行为( ) A.有效 B.无效 C.效力待定 D.可撤销 【答案】A 【解析】《民法总则》第十八条第2款规定: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题中,甲十七周岁,以自己的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因此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手机的行为是有效行为,A项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