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10-56129638 手机:18210178039 客服QQ:88577825 客服QQ:68168039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硕资料 >

甲利用自己在航空公司工作的机会,多次未经海关,私自携带外国奢侈品牌女包回国,然后将

时间:2018-07-10 11:41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甲利用自己在航空公司工作的机会,多次未经海关,私自携带外国奢侈品牌女包回国,然后将带回的女包销售给他人。甲偷逃应缴税额15万元。甲的行为(   )
A.成立逃税罪    B.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C.不构成犯罪    D.成立非法经营罪
【答案】B
【解析】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口以外的其他货物、物品进出境,偷逃应缴纳关税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行为。甲未经海关,私带奢侈品牌女包入境,偷逃关税达到数额较大,成立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B项正确。甲不成立逃税罪,逃税罪偷逃的是其他税收,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偷逃的是关税。
------分隔线----------------------------
相关内容
华成法硕---致力于打造国内法律硕士考前培训第一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