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异味致身体伤害 车主起诉汽车销售公司
时间:2012-02-10 23:36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新车异味致身体伤害 车主起诉汽车销售公司 崔先生在起诉中称,2010年3月初,崔先生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得一部雪铁龙汽车。最初初,崔先生及家人在乘坐时都感觉车内有强烈的异味,刺鼻、流泪,有时还使人恶心。于是,崔先生立即向某汽车销售公司反映了上述情况。该公司答复称,这种异味过段时间就会消失。崔先生又继续使用了几个月后,这些情况不但没有消除,反而加重了。崔先生额头两侧头发不断脱落,并经常出现头晕、头痛、血压偏高等症状,为此,崔先生及家人入院治疗。 2010年7月,经北京中环物研环境质量监测中心对该车内的异味进行监测,结果为“车内的甲醛和TVOC严重超标”。据悉,甲醛的安全值为0.10毫克/每立方米,TVOC的正常值为0.60毫克/每立方米。然而,崔先生的车内甲醛浓度高达0.73毫克,TVOC的浓度高达5.5毫克。 崔先生认为,该车存在严重的环保质量瑕疵, 车内的气味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因协商无果,崔先生故诉至法院,要求收回不合格产品,返还购车款,并赔偿医疗费、检测费、营养费等共计129756元。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