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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W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父母诉请子女“常回家看看”的民事案件。该院判决:

时间:2017-01-07 11:29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2013年7月,W市某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父母诉请子女“常回家看看”的民事案件。该院判决:被告人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每两个月至少到父母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法定节假日均须履行探望义务。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后的全国首例判决。
对此,有人认为,该判决保护了老年人权益,维护了传统伦理道德;有人则认为,不应当将道德法律化,探望父母虽符合伦理道德,但不应成为法律上的强制义务。
请根据上述材料,运用相关法理学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如何看待上述两种不同的观点?
(2)如何理解法律与道德的相互关系?(2015年综合课非法学分析第67题)
【答案】(1)第一,某些道德上的要求可以上升为法律,并以强制力保障执行。在这起案件中,“常回家看看”是我国伦理道德的要求,通过立法将其上升为法律规范,并在司法中予以确认,不仅有助于老年人权益的保障,也有助于弘扬关爱老人这一伦理道德。(2分)第二,并非所有的道德都应上升为法律。有些道德在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上升为法律,反而可能损害法律的权威。良好社会秩序的形成,需要法律调整与道德调整的相互协调。(2分)
(2)第一,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和评价标准:道德是法律的理论基础;道德是法律的
价值基础;道德是法律运行的社会基础;道德是法律的补充,可以弥补法律的漏洞。(3分)第二,法律是传播道德、保障道德实施的有效手段:法律通过立法,将社会中的道德理念、信念、基本原则和要求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赋予社会的道德价值观念以法律的强制力;法律是道德的承载者;法律是形成新的道德风貌、新的精神文明的强大力量。(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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