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10-56129638 手机:18210178039 客服QQ:88577825 客服QQ:68168039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硕资料 >

21、简述继续犯的概念、特征和处断原则。

时间:2015-12-13 10:34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21、简述继续犯的概念、特征和处断原则。
答:所谓继续犯,亦称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自着手实行之时直至其构成既遂、且通常在既遂之后至犯罪行为终了的一定时间内,该犯罪行为及其所引起的不法状态同时处于持续过程中的犯罪形态。
特征 :(1)一个犯罪故意。
(2)侵犯同一客体(法益或社会关系)。
(3)犯罪行为能够对客体形成持续、不间断的侵害。
(4)犯罪完成、造成不法状态后,行为仍能继续影响不法状态,使客体遭受持续侵害。
处断原则:对于继续犯应按刑法规定以一罪论处,不实行数罪并罚。
------分隔线----------------------------
相关内容
华成法硕---致力于打造国内法律硕士考前培训第一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