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法条分析题:《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
时间:2019-01-01 13:07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侵权责任法》第54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请分析: (1)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医疗损害责任适用何种归责原则? (2)哪些情况下患者有损害,但是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1)医疗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包括: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实施了具有违法性的医疗行为。②患者遭受非正常的损失。③医疗行为与含着遭受的非正常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④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有过错。 医疗损害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有过错,即有故意或过失的,才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没有过错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2)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①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②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③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在第一种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