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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2013年法学基础课论述第36题)

时间:2017-01-07 12:23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试论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2013年法学基础课论述第36题)
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在法律规定的限度内,自己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其权利的行为。
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措施包括两类:(1) 自卫行为。自卫行为是指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或者有受到侵害的现实危险时,权利人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的行为。自卫行为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两种形式。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本人或者他人的民事权益或者公共利益,对于现实的不法侵害采取的防卫行为。其成立条件包括:有现实的不法侵害发生;防卫对象只能是不法侵害人;防卫目的是为了保护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或公共利益;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紧急避险是指为了避免本人或者他人的民事权益或者公共利益受到急迫的危险所造成的损失而采取的避险行为。其成立条件包括:有急迫现实的危险存在;该危险关系到本人或他人的民事权益或公共利益;方法适当;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2) 自助行为。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的权利,在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的情况下,对义务人的财产予以扣押或者对其人身自由予以约束的行为。自助行为的成立条件包括:目的是为保护自身权利;情势急迫来不及请求公力救济;方法适当;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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