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规定及其意义。(2010年综合课非法学
时间:2017-01-07 12:07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简述我国宪法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规定及其意义。(2010年综合课非法学简述第65题) 【答案】(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应当有适当名额的少数民族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4分) (2)各民族在参与国家事务管理上享有平等权利,有利于少数民族利益的保护,加强民族团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体现权力分工与制约原则,确保各职能部门的相对独立,保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做好本职工作。(4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