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概念和构成。(2012年简答)
时间:2015-12-13 13:06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简述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概念和构成。(2012年简答) 答: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益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行为。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中,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 2.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便利及形成的影响力,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的财物并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其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行为人利用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职权、地位或者已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原职权、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及影响力。 (2)行为人利用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 (3)行为人必须是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才能构成犯罪。 (4)行为人索取或者收受请托人的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具有其他较重情节。 3.主体。本罪的主体只限于“非国家工作人员”,具体可以分为三类:①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 ②其他与国家工作人员或者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 ③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该罪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且具有索取或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主观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