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羽毛球被误伤 起诉搭档要赔偿
时间:2012-02-10 23:44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打羽毛球被误伤 起诉搭档要赔偿 原告朱女士起诉称,2010年12月14日晚上6点半左右,她与高先生在打羽毛球时,不慎被高先生的羽毛球拍击中,并导致其左眼击伤。当天入住某医院进行治疗,于2011年1月30日出院。被医院诊断为:左眼钝挫伤,继发性青光眼等。现在她的左眼时时感觉不适。医生叮嘱要定期复查,有不适症状随时诊断。朱女士因此将高先生起诉到丰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高先生向她支付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等共计1万元整。 目前,本案正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