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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法条分析题:《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

时间:2019-01-01 13:05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侵权责任法》第10条规定:“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请分析:
(1)本条规定的是何种侵权行为?
(2)该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案:(1)本条规定的是共同危险行为,又称准共同侵权行为,指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情况。
(2)共同危险行为需要具备以下构成要件:①主体必须是二人以上。②每个人都单独实施完成了危险行为。所谓危险行为,是指可能引发损害后果的行为。两个以上的主体都单独实施完成了可能引发损害后果的行为,行为彼此之间无关联或者结合关系。③每个人都具有独立的过错,这些过错可能相同,但是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④不能确定是谁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在因果关系方面,也许只有一个人的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也许是多人的行为都与损害后果有因果关系,但究竟如何,无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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