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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法条分析题:《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

时间:2019-01-01 13:02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请分析:
(1)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2)遗嘱有哪些形式?
(3)第3款规定的是什么?与遗嘱继承有何区别?
答案:1)有效遗嘱应具备下列条件:①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意思表示真实。③遗嘱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社会公德。④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继承法的规定。
(2)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
(3)第3款规定的制度是遗赠。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法律地位不同。受遗赠人不是继承人,没有继承权;而遗嘱继承人是继承人,享有继承权。②受遗赠人与遗嘱继承人的范围不同。受遗赠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外的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国家或者集体;而遗嘱继承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并且只能是自然人。③遗赠受领权与遗嘱继承权的标的不同。原则上,受遗赠人只享有受领遗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遗赠人生前债务的义务;而遗嘱继承人不仅享有接受遗产的权利,还负有清偿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义务。④权利行使方式不同。我国《继承法》第25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放弃遗嘱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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