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法条分析题:《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
时间:2019-01-01 12:58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请分析: (1)法条中规定的是什么内容?该内容的法理基础是什么? (2)法条中规定的内容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答案:(1)该法条规定的是缔约过失责任。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因违反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先合同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其法理基础是诚实信用原则。通说认为,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 (2)缔约过失责任的内容是损害赔偿,其构成条件包括:①一方违背依诚实信用原则应负的先合同义务。②他方受有信赖利益的损失。③一方违反先合同义务与他方所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④违反先合同义务的一方具有过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