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结婚后,由双方父母各出资30万元购买了一处房屋,产权登记在甲名下。在没有特别约定的
时间:2018-09-15 16:54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甲乙结婚后,由双方父母各出资30万元购买了一处房屋,产权登记在甲名下。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房屋( ) A.所有权属于甲 B.所有权属于乙 C.甲乙共同共有 D.甲乙按份共有 【答案】D 【解析】《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乙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房屋,虽然只登记在甲名下,但该房屋可认定为甲乙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D项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