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损坏的自行车交给乙修理,约定三日后取回。后又将损坏的手表交给乙修理,约定取自行
时间:2018-09-06 13:47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甲将损坏的自行车交给乙修理,约定三日后取回。后又将损坏的手表交给乙修理,约定取自行车时同时取走手表。三日后,甲只支付了修理自行车的费用,未支付修理手表的费用。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有权留置自行车 B.甲有权留置手表 C.甲无权留置手表 D.甲对手表和自行车都无留置权 【答案】B 【解析】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本题中,乙通过承揽关系合法占有甲的自行车和手表,在乙不支付修理费用时,甲可以行使留置权。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乙已经支付了修理自行车的费用,甲无权再留置自行车。因为修理自行车与修理手表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甲有权留置手表,因为乙未支付修理手表的费用,B项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