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2011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34题)
时间:2017-01-07 12:59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简述地役权与相邻关系的区别。(2011年法学基础课简答第34题) 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相邻关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时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2分)地役权和相邻关系的区别是: (1) 法律性质不同。地役权是一种独立的用益物权;相邻关系不是一种独立的物权类型,体现的是所有权的扩张或限制。(2分) (2) 发生依据不同。地役权是基于合同的约定产生;相邻关系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产生的。(2分) (3) 内容不同。地役权是当事人超出相邻关系限度而设定的权利,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相邻关系是对相邻各方权利义务的最小限度的调节,通常是无偿的。(2分) (4) 前提条件不同。地役权不以不动产相邻为条件;相邻关系则以此为条件。(2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