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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法学院研究生专业综合面试评分细则

时间:2016-04-12 15:41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2016法学院研究生专业综合面试评分细则
 
序号
 考核项目
 分值
 实得分
 
1
 外语听力、口语和专业外语测试。(独立进行)
 20
  
 
2
 大学阶段学习成绩、获奖、发表论文情况等。
 40
  
 
3
 本学科(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40
  
 
4
 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的表现或实际工作表现等。
 40
  
 
 
 合计
 140
  
 
5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是否合格
  
 

 
2、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凡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二)缴纳复试费:考生参加完资格审查后缴纳复试费,缴费方式:网上缴费,缴费办法:见附件。

(三)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考生携带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校教务处开具的学籍证明或者注册完整的学生证。

 ③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办理打印);

④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 a.近三年在CSCD或CSSCI核心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过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b.辅修所报考专业的全部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c.近三年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须达到了425分以上)。

⑤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还需带退役士兵证。

(四)“在职方向”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 本人居民身份证;

     ② 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

     ④ 考生所在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考生可提交公开发表的研究论文,或者工作经历证明中须能证实考生本人业务优秀,已成为单位业务骨干。

     对考生是否符合报名条件的资格审查以考生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为准,考生所填报名信息及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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