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特点和认定。
时间:2015-12-13 13:28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简述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概念、特点和认定。 答: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是指法律行为成立后,是否能发生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成事实使之确定的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具有如下特点:第一,法律行为已经成立,但因缺乏处分权或缺乏行为能力而效力并不完备。第二,效力待定民事行为的效力既非完全无效.也非完全有效,而是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第三,效力待定民事行为是否发生法律效力尚不能确定,有待于其他行为成事实的发生。 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作出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法律行为。 2.无代理权人因无权代理而从事的法律行为。 3.无处分权人从事的无权处分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