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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民法中的自愿原则的体现。

时间:2015-12-13 13:11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简述民法中的自愿原则的体现。
答:1、民事主体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民事活动以及如何参加民事活动。 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对所参与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相对人、行为方式、形式等依据其意志自由选择。
2、民事主体应当以平等协商的方式从事民事活动,就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达成合意。
3、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民事主体有权依其意愿自主作出决定,并对其自由表达的真实意愿负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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