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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的主要表现

时间:2015-12-13 11:02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1)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移送的第一审案件。
(2)审判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和裁定不服上诉和抗诉的案件。 
(3)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对管辖权有争议的下级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指定受理法院。
(5)通过检查案件、考核工作,对下级人民法院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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