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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特别累犯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时间:2015-12-13 10:41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简述特别累犯的概念和构成条件。
答:特别累犯,是指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受过刑罚处罚,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的犯罪分子。
(1)前罪与后罪必须均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如果行为人实施的前后两罪都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或者其中之一不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就不能构成特别累犯。
(2)前罪被判处的刑罚和后罪应判处的刑罚的种类及其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两罪或者其中之一被判处或者应当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某种附加刑,也不影响特别累犯的成立。
(3)前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恐怖活动罪、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中任何一类罪的,都构成特别累犯,即构成特别累犯,不受前后两罪相距时间长短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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