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约法特点?
时间:2015-12-13 10:37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答:北洋政府于1914年5月1日公布的《中华民国约法》,它是军阀专制全面确立的标志。其与《临时约法》有着根本性的差别,主要表现在: 其一,以根本法的形式彻底否定了《临时约法》所确立的民主共和制度,而代之以袁世凯的个人独裁。它的出笼使辛亥革命的成果丧失殆尽,是对《临时约法》的全面反动。 其二,完全否定和取消了《临时约法》所规定的责任内阁制,实行总统独裁的政治体制,赋予总统形同封建帝王一样的至高无上的地位和巨大权力。 其三,取消了《临时约法》规定的国会制,规定设立有名无实的立法院。在立法院成立前,由纯属总统咨询机关的参政院代行立法院职权,并设立国务卿协助总统掌握行政,为袁世凯复辟帝制做准备。 其四,规定了与《临时约法》大体相同的人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但无一例外地设定了“于法律范围内”或“依法律所定”等前提条件。由于立法权及宣告戒严权均操之于大总统之手,有关人民基本权利的规定实际上成为一纸空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