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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内容?

时间:2015-12-13 10:32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答:《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土地法》于1931年11月由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12月1日公布实施。这是土地革命后期影响最大、实施地区最广、适用时间最长的土地法,其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规定没收一切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及农村公共土地,没收一切地主豪绅、军阀的所有财产,宣布废除一切债务契约。
第二,规定对于没收来的土地财产的分配,按照最有利于贫雇农、中农利益的原则进行,具体方法是,以乡为单位,贫雇农、中农按人口平均分配,或按人口与劳动力的混合标准平均分配。 富农如果不参加反革命活动,并且能够自食其力,可以分得较坏的田。
第三,规定了土地所有权问题,即现阶段不禁止土地的出租与买卖,同时规定在条件具备的时候实行土地国有制。
由于受“左”倾思想的干扰,这部土地法也体现了“左”倾倾向,如在土地分配上,实施“地主不分田,富农分坏田”的政策。这些错误后来陆续得到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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