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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2012年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时间:2013-05-18 22:29 来源:未知 作者:华成法硕学校 点击: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主要为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以及经济
 
管理、行政管理和社会公共管理部门等各行各业培养高层次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专门人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目的在
 
于培养一大批既掌握本专业、又具备法律专业知识、能力和素质的高层次、基础宽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经国务院学
 
位委员会批准,我校从2005年起开始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
 
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其他部
 
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考程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的考生本次报名无效。
 
1.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进
 
行注册,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
 
记表》。
 
2.现场报名
 
时间:7月14日—16日。
 
地点: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程序:
 
(1)提交下列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①《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境外学历、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报告);
 
③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其它身份证件无效)。
 
(2)刷验二代居民身份证; 
 
(3)当场核对现场打印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签字确认。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
 
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省外考生可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考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3.报名证件要求与预报名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其他人员须持港澳台身份证
 
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上述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网上报名时证件类型应选择“暂
 
无”。在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并于10月10日至11日(工作时间)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湖南师范大学研
 
究生处考务科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诺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考务科
 
联系电话:0731-88873095
 
网址:http://yjsc.hunnu.edu.cn
 
三、考试安排
 
1.考试科目:政治理论、英语、专业综合(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
 
治理论由我校单独组织,复试时进行;其余2门全国联考。
 
2.考试大纲: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2012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3.考试时间:
 
2012年10月28日8:30-11:30  专业综合
 
2012年10月28日14:30-17:00  英语
 
4.考试地点:湖南省学位办统一安排,详见准考证。
 
5.准考证下载:2012年10月17日起,考生自行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注意:考试时务必带上规定有效身份证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
 
四、复试及录取
 
录取工作由我校自行组织,招生计划共75人。
 
考试成绩发布后,我校自主确定复试分数线。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下载
 
本人《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按要求将该表交相关部门签字盖章,然后在规定复
 
试时间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交我校研究生处招生科进行全面资格审查。复试时间及形式另行
 
通知。
 
录取名单将根据考生的全国联考成绩、复试成绩和考生的工作业绩,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
 
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招生科
 
联系电话:0731-88872350   
 
网址:http://yjsc.hunnu.edu.cn
 
五、学习方式及学费标准
 
学制三年,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四年,采取脱产与在职兼读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在我校累积脱产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学年
 
 
学费按省物价部门核定批准的标准执行。现有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如省物价部门核定批准的标准发生变化,以新标准为
 
准。
 
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非全日制培养科
 
联系电话:0731-88873096    
 
网址:http://yjsc.hunnu.edu.cn
 
六、学位论文及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开题、学位论文撰写、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及要求同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硕士学
 
位。
 
联系部门: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处学位办
 
联系电话:0731-88872219    
 
网址:http://yjsc.hunnu.edu.cn
 
七、学院联系方式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0731-88872467  0731-88873062         传真:0731-88662016
 
网址:http://fxy.hunnu.edu.cn      
 
Email:sdfs126@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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