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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简章

时间:2013-05-18 16:40 来源:未知 作者:华成法硕学校 点击:
 
一、招生对象
 
       1、国内重点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我院2011年7月首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取得A、B档并获得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者母校推免指标)学员。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4、本科专业为非法学专业(以下13个专业不能报考: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二、申请材料
1、上海交通大学2012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用A4纸下载打印,请务必填写完整手机和Email);
2、本科前三年成绩单(含总评成绩排名)原件1份(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装入自备信封密封后须在封口处骑缝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
4、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1份,或提供网上打印的成绩单(新考试体制下CET6的成绩须≥440分);
5、申请人还可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复印件。
6. 所在院校推免生资格证明原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7、参加首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取得A档的学员须另行提交夏令营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责任由申请者自负。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三、申请办法
1、申请者首先浏览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yzb.sjt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并下载申请表,备齐申请材料后于9月30日前寄送到凯原法学院教务办(邮戳为准,为确保安全快捷,要求采用全球邮政特快专递方式寄送申请材料),逾期不再接收申请。
2、经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2011年10月中旬将通知通过评审的申请人来我院参加差额复试。参加首届“卓越法律人夏令营”取得A档的学员,无需参加复试,直接录取。
3、复试通过并同意接受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还须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领取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推荐免试生专用)和推荐免试生网报号码,并按照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的规定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
4、我校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确定2012年推荐免试硕士生的录取名单。
未获得推荐免试网报编号及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被录取。我校将根据教育部下发的网报信息最终确定录取名单。
四、其他
全日制法硕(非法学)推免生的学制、培养费、待遇、奖助学金等,见凯原法学院主页《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关于2012年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招生简章》、《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奖助学金政策》。
 
寄信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凯原法学院教务办 骆老师收
邮编:200240        
凯原法学院主页:http://law.sj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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