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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接收外校2019年法律硕士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

时间:2018-12-26 16:22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接收外校2019年法律硕士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方案
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是我国选拔优秀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是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的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学校深化教学改革和创新人才培养,有利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的指导思想,切实提高我院研究生招生质量和招生声誉。
 
    二、组织与领导
    (一)接收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学院常务副院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纪委书记、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
    成  员: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
    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光华法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
    (二)接收面试研究生初选工作小组
    成员: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成员
    秘书:教育教学中心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
    联系人:李冬雪
    联系电话:0571-86592771    电子邮箱:lidongxue@zju.edu.cn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专业研究能力;
    3.外语水平优秀,应获得我国大学英语六级426分以上,或TOEFL≥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5级;申请免试直接攻读博士,外语成绩应获得我国大学英语六级480分以上,或TOEFL≥550分(或网考≥80分)或雅思≥5.5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通过5级。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试安排
    (一)名额分配及申报流程
    光华法学院2018年拟招收学术学位推免硕士生22人左右,专业学位推免硕士生48人左右,其中法律硕士(法学)8人左右、法律硕士(非法学)40人左右,直博生9人左右。上述名额均含校内、校外拟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人数。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确认录取人数为准。
    我院将根据本次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于9月18日将审核结果通过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反馈给全体申请者。
    审核通过者须于9月28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之后还需按照教育部及我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接收并确认我校招生学院(系)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等环节。
    若之前未在浙江大学“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报名的,请新增申请者于9月28日登录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写报考志愿;学院将视招生情况决定是否审核新增申请者情况,十月初公布第二批同意给予复试资格名单,同时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报考志愿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得到复试通知者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到我院参加复试。
    学院在复试后,在网上对所有复试通过的申请者发出“待录取”通知,申请者须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二)直接接收的免试研究生
    本年度光华法学院国际夏令营中学术能力测试结果备注为“A”的学生,若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原则上予以直接接收。请在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报名完成并取得本校推免资格后,于9月28日直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按照要求在9月28日14点前完成接受并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等环节的网上操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本年度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夏令营学术测试备注为“拟录”的学生,若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原则上予以直接接收。请在我校“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报名完成并取得本校推免资格后,于9月28日直接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并按照要求在9月28日17点前完成接受并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等环节的网上操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夏令营学术能力测试结果为“候补”的学生
    本年度光华法学院国际夏令营中学术能力测试结果为“候补”的学生,若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请在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报名我院,直接接收资格将视本年度光华法学国际夏令营中学术能力测试“A”档直接接收结果依次递补,按照要求在9月28日17点前完成接受并确认复试及确认“待录取”等环节的网上操作。
    本年度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夏令营中学术测试备注为“候补”的学生,若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将视学校最终确定的推免名额及9月推免复试拟录结果而依次递补录取。
    (四)其它免试研究生的资格条件
    1. 申请科学学位硕士生、法律硕士(法学)和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的,原则上应为国内重要法学院校且能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优秀法科学生。
    2. 申请法律硕士(非法学)的,原则上应为国内211高校能获得所在学校推荐资格的优秀学生。
    (五)复试流程
    1.暂定9月25日上午参加复试的申请人进行签到、材料复查。地点:光华法学院之江校区主楼112室。
    2.暂定9月25日上午参加笔试,地点:光华法学院之江校区主楼3楼会议室。
    3.暂定9月25日下午抽签、面试,地点:光华法学院之江校区主楼203。
    (六)复试内容
    1.笔试:
    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法学)、直博:法理学和民法学。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笔试。
    2.面试:
    (1)外语面试(口语)。
    (2)专业面试。
    (七)录取规则
    1.法学院各专业根据申请者参加推免选拔的综合成绩,降序排列,依次逐步初取,直至该专业推免计划额满为止。
    2.综合成绩中,笔试占60%;面试占40%。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各类型推免研究生复试实际安排视学院直接接收的免试研究生情况确定,复试相关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后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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