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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招收攻读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8-12-24 17:28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试
(一)2018年12月14日-2018年12月24日,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校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8年12月22日-2018年12月23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2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2日下午 英语一或俄语或日语
12月23日上午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12月23日下午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我校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俄语、日语。联考科目为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法硕联考综合(法学)。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联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
(六)报考我校法律(法学)专业硕士的考生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指定的考场应试。
报考我校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七)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初试成绩由我校法学系法律硕士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通知。
七、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待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在我校及法学系网站上公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四)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校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法学系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我校法学系复试的具体要求依据教育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制订,届时将发布我校法学系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五)复试时进行的笔试科目名称等信息,请向我校法学系法硕办咨询。
八、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公网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复试时须按教育部要求到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校法学系复试通知。
十、录取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及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相关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会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将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其他硕士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三、学制与学位授予
我校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培养方式,学制为2年。
学员修满规定学分后,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学位论文。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授予相应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十四、我校系奖、助学体系及学费
(一)我校设立特困研究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对我校家庭生活贫困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资助。
(二)我校实行“三助”岗位津贴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帮助。
(三)我系设立“梁慧星新生奖学金”、“社科法硕·德恒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四)学费总计16000元,分二次交清,首次付款不得低于总费用的二分之一。
十五、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在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如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四)联系方式:
中国法学网网址:http://www.iolaw.org.cn
中国法硕网网址:http://www.iolawjm.org.cn
法律硕士教学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4005510 
联系人:郝老师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北街1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律硕士教学管理办公室;邮编:100720
 
 
 
全日制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190人(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95人)。学制为3年,学费总计48000元,分三次交清,首次付款不得低于总费用的三分之一。
 
全日制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36人(其中拟接收推荐免试生18人)。学制为2年。学费总计16000元,分二次交清,首次付款不得低于总费用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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