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单选:甲公司是箱包生产企业,2016年1月1日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以2016年1月1日至12月
时间:2018-08-19 15:18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甲公司是箱包生产企业,2016年1月1日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以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生产的所有箱包作为抵押。2016年5月7日,乙从甲公司以200元的价格买走一个女包。乙的行为( ) A.有效,银行的抵押权不能对抗乙 B.无效,所有箱包已经抵押,未经银行同意,甲公司不能出卖箱包 C.有效,因为已经征得银行同意 D.无效,因为抵押时所有箱包的所有权已经转让给银行 【答案】A 【解析】本题中,甲公司以一年中生产的所有箱包作为抵押物,设立动产浮动抵押。在动产浮动抵押中,抵押权人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乙是以合理价款买走抵押财产的人,银行的抵押权不能对抗乙,乙可以取得女包的所有权。A项正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