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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

时间:2018-06-08 11:30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第一批调剂生均有按规定享受获评一等、二等学业奖学金资格!
根据《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7〕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8〕14号)和《关于做好辽宁省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辽招考办〔2018〕16号)等文件规定,学校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制定2018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方案:
一、接收调剂考生条件
接收的调剂考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调剂基本条件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B类地区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剂到我校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A类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A类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法律(法学)专业不接收本科为非法学专业考生的调剂。本科专业为非法学且第一志愿报考法学硕士(030100)的考生,不能调剂到法律(非法学)专业,也不能调剂到法律(法学)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2.除上述调剂基本条件之外,还应满足各学院《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调剂条件。
二、调剂考生遴选
各学院根据《调剂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按照综合素质好、培养潜力大的原则,提出“建议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经研究生院政策审核后确定名单,发布调剂考生复试通知。
三、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余额见表1。
表1:接收调剂考生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招生计划余额
009 法学院 035102 法律(法学) 10 非全日制
四、调剂和复试录取程序
1.符合我校调剂要求的所有校内(包括校内调剂)和校外考生须在2018年3月23日0点-23日18:00点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网”)填报调剂申请。
2.2018年3月24日12点前学校将在“调剂网”陆续发送复试通知。考生须在3月24日18点前通过“调剂网”点击“接收此通知”,确认参加复试。如果未在3月24日18点前点击“接收此通知”,则被视为放弃该志愿的本次调剂复试资格。如果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接到复试通知,说明该考生不能获得第一批调剂复试资格。
3.调剂考生复试通知发放最大数量不超过招生计划余额的3倍。
4.获得复试资格的第一批调剂考生和第一志愿考生同时复试,复试办法和日程安排见《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5.复试合格并获得拟录取资格后,学校在“调剂网”上发送“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到“待录取通知”20小时内,登陆“调剂网”点击“接收待录取”,否则自动失去待录取资格,空出名额根据通过面试的调剂生总成绩排名递补录取。
6.如果遇到“调剂网”出现网络异常等突发情况,学校会适当顺延时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网站(网址:grs.dlmu.edu.cn)和校园网主页“招生就业”栏(网址:http://www.dlmu.edu.cn/zsjy/yjszs.htm)发布相关通知。
五、注意事项
1.调剂考生可选用调入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复试笔试科目,也可申请我校招生章程上公布的其它相近学科(专业)/类别(领域)的复试笔试科目。
所有调剂考生均需填写《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考生复试科目确认表》(附表1),接到复试通知的第一批调剂生须在3月25日上午8:30前将该表发送至调入学院联系人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见附表2。
2.奖学金确定原则见《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3.如第一次调剂复试后,单列招生计划的同一学科(专业)/类别(领域)或研究方向未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实际,确定后续调剂工作程序。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网发布的通知。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考试办公室联系电话:0411-84729493,传真:0411-84728329,邮箱:yanzhaoban@dlmu.edu.cn。
 
附表1:
 
大连海事大学2018年考生复试科目确认表
 
申请调剂学院名称:
申请调剂学科(专业)/类别(领域)代码:
申请调剂学科(专业)/类别(领域)名称:
考生姓名 考生编号 复试科目代码 复试科目名称
 
 
附表2 各学院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法学院(法学硕士) 郝老师 0411-84725210 haomeihui@dlmu.edu.cn
法学院(法律硕士) 宋老师 0411-84723265 syy@dl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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