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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大学关于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8-05-28 16:11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政策规定,有如下项目享受加分政策: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报考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2018年3月21日前将本人联系电话,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相关证书等)拍照后用电子邮件发送到sdyzb@suda.edu.cn。
 
我校将对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将予以加分。若加分后,仍未能进入复试,则无须提交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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