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
时间:2018-01-07 16:15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东北大学2018年法律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
1、认真对照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符合条件者方可报名。报名前请仔细阅
读辽宁省网报公告(点击此处)和选择的报考点网报公告(点击此处) 。初试自
命题大纲信息请登录报考学院网站查询。
2、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的学科专业只招收就业方式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非
全日制录取考生学校不提供住宿条件。
3、硕士研究生(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和翻译硕
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除外)学制为3年。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MBA)和公共管
理硕士专业学位(MPA)研究生学制为2.5年,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TI)
学制为2年。
4、以专科毕业两年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含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
理硕士专业学位)请将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专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教育部学历电
子注册备案表、报考专业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10门及以上成绩单原件、大学外
语四级/公共英语三级成绩单复印件)于2017年10月30日前,寄送至我办,
逾期不再受理。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
育本科生,须在2017年10月30日前,向我校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
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逾期不再受理。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报名时应选
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
伍、退役等相关信息。网报完成后,请在三个工作日内向我办提交本人《入伍
批准书》 (非入伍通知书)和《退出现役证》的复印件及学历教育部学历电子注
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
才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的考生,网报完成后,请在一周内向我办提交本人身份
证复印件及报考登记表(须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教育厅民教部门公章) 。
6、单独考试考生报考类别选择定向就业,报考我校2018年单独考试(含
强军计划)按照辽宁省网报公告要求选择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须在按照学校
规定,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我办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请保持通信畅通) ,否则无法参加现场确认。
7、请以在校研究生身份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在网报结束前(10月
31日)提供所在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8、考生在报名期间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如未通过校验,
考生可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
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进行核对。网上报名结束仍未通过学历(学籍)校
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此部分考生应将毕业证书、
教育部学历(学籍)电子注册备案表、认证报告复印件须在现场确认前传真至
我办,对于不能及时提供证明有效学籍或学历信息的考生,不予准考。
温馨提示:境内学历的学历认证联系学信网(点击此处) ;境外学历的学历
认证联系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点击此处) ,学历认证所需时间较长,请务必提
前做好准备工作,以免影响考试。
9、请考生于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
10、符合各类享受加分政策考生须在3月4日-5日向报考学院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1、2018年,秦皇岛分校继续我校一个单独的二级学院列入硕士研究生招
生专业目录,相关招生工作说明另行公布。
12、准确填写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确保在2018年8月30日前有
效。咨询电话:024-83687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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