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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李某与银行职员刘某因争抢停车位发生冲突,刘某一怒之下将李某的汽车砸坏。李某报警

时间:2017-01-07 11:04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教师李某与银行职员刘某因争抢停车位发生冲突,刘某一怒之下将李某的汽车砸坏。李某报警后,县公安局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处罚执行后,刘某为报复李某将其打成重伤。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对刘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将李某打成重伤,存在主观故意,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及相关法律,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赔偿李某人民币七万元整。
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的相关理论,回答并分析下列问题:
(1)法院对刘某刑事责任的归结体现了哪些法律归责原则?
(2)本案中出现了哪几种法律制裁形式?(2016年法学综合课分析论述第34题)
【答案】(1)第一,责任法定原则。刑事法律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唯一法律依据,法院依据刑法,判处刘某承担刑事责任是责任法定原则的体现;(2分)第二,因果关系原则。刘某的违法行为与李某受到的伤害之间、刘某的主观恶意与刘某的违法行为之间均有直接的因果关系;(2分)第三,责任相称原则。刘某将李某打成重伤且具有明显的主观故意,其所承担的刑事责任同其主观恶性与造成的损害相当,符合责任相称原则;(2分)第四,责任自负原则。刘某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应为其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2分)
(2)本案中出现了三种法律制裁形式:县公安局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属于行政制裁;(2分)法院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五年,属于刑事制裁;(2分)法院判处刘某赔偿李某人民币七万元整,属于民事制裁。(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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