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复试及调剂方案
时间:2016-04-12 16:29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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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2016年法律硕士复试及调剂方案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6年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及调剂实施方案及时间安排 根据校处发[2016]19号文件《关于做好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现将法学院2016年研究生复试作出如下安排: 一、 成立复试领导小组 二、召开复试领导小组会议 时间:2016年3月23日上午9:00 地点:法学院304会议室。 内容:传达学校文件,领会精神,制订复试方案。 三、各专业招生计划和非调剂考生复试分数线 (按1:1.2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专业 招生计划 复试分数线 法律(非法学) 14 315 法律(法学) 35 328 四、具体实施方案 (一)复试准备工作 1、2016年3月23日上报调剂实施方案,制订复试实施方案,3月25日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名单,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2、3月24-26日,学院发放复试通知。 3、3月26日前,落实好28-31日考生复试的具体步骤、时间、地点,并把相关的安排张贴公布,以便考生查阅。 (二)复试程序和内容 1、命题、阅卷 (1)笔试部分(含加试):3月27日前,通知各学科完成复试笔试考试和加试科目的命题制卷,笔试和加试科目均以招生目录公布的科目及考试大纲为准。笔试科目满分120分,题量为3小时;同等学力和跨专业的加试考试满分100分,题量3小时。 (2)面试部分:根据校发文件,事先设计好面试提问的问题,分必答题与选答题两类,必答题为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都必须回答的统一问题;选答题须建立题库,面试时由考生随意抽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占20分,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测试成绩占80分。面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 2.考生成绩计算: (1)一志愿考生的复试总成绩为面试成绩与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即复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 一志愿考生的综合成绩为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之和,即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 (2)调剂考生的综合成绩核算办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 (3)加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 (4)原专业生源与调剂考生不混合排队,原则上只有在原专业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方可录取调剂考生。 (5)笔试科目成绩和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录取。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加试科目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得录取。 (6)阅卷由各学位点组织。 3、报到:3月28日8:00,考生到法学院研究生办报到,资格审查,交六个材料(见研究生院复试通知第六条(二)款),其中《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审查表》,考生可在学校研究生院或法学院网站下载此表,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来得及的考生可在这天完成体检。 4、体检:3月29日上午,7:00空腹去校医院体检。 5、笔试:3月28日下午2:30-5:30,全体考生笔试(具体时间和考场安排见法学院门口的安排表);3月28日下午6:00-9:00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加试。 6、面试:3月29日下午,2:40-3:00所有参加复试的老师在304会议室集合学习复试文件,3:00开始,法学硕士分专业到指定地点面试;国际专业考生面试时间为3月31日上午9:00开始。3月30日上午8:30,法律硕士考生到指定地点面试。 7、4月1日,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录取审批表》,并在本院网站公布复试结果(包含考生姓名、考生编号、综合成绩及排名等信息)。 8、复试过程中的试题、试卷、复试记录等相关材料交校研究生院保存备查。 五、调剂 1、2016年,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只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的考生调剂,凡上了国家分数线的考生均可申请调剂。 2、本年接受调剂的专业和计划有:法律史1人;国际法学6人;法律(法学)33人。 3、接受调剂生的专业限制:法律史从法学理论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接受调剂考生;国际法学只限从 民商法学 专业接受调剂;法律(法学)可从法学各专业接受调剂考后,但必须是法学本科毕业。 4、凡在法学专业参加复试且复试合格的考生,如未能被法学专业录取,可优先调剂到法律(法学)录取且不用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复试。 5、调剂程序:所有申请调剂复试的考生,均须登陆“全国硕士调剂服务系统”,查看调剂专业信息,并在网上提交调剂申请。拟录取名单确定后,研究生院为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发放拟录取通知,考生须登录系统进行确认。考生未按时确认拟录取,视为放弃。 法学院科研研究生办 2016年3月23日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