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1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说明
时间:2016-04-12 16:20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河北大学2016年法律硕士研究生调剂说明 一、我校接收调剂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9日上午8:00。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网站:yz.chsi.com.cn)。 二、调剂要求 1、参加调剂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对调入专业提出的报考条件要求和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对于考生调入专业有国家要求必须考全国统考医学综合、英语一和数学科目的,考生调出专业的实际考试科目中也应含以上相关科目。 2、法律硕士(法学)专业(代码为035102)只能接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为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的毕业生的调剂申请,第一志愿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代码为035101)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3、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应届生不得调入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专业) 三、调剂程序为: 1.学校在研究生学院网站及研招网调剂系统(http://yz.chsi.com.cn)公布缺额专业、名额及调剂办法; 2. 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http://yz.chsi.com.cn)硕士研究生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四、调剂原则: 1、缺额生源专业均可进行调剂。 2、原则上在一级学科内调剂。第一次复试不合格者,不予调剂。外校生源优先调剂重点大学毕业生或报考重点大学的考生。 3、调剂生参加复试人数按缺额人数确定,调剂生只有一次机会参加调剂复试。 4、调剂生按调入专业参加复试。 5、调剂生最终排名单列。 6、所有调剂生均需登陆中国研究生调剂信息网进行调剂,由各学位点根据上述原则确定调剂生。 7、3月21日公布调剂复试名单。 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