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大学2015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时间:2016-04-12 14:30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次
烟台大学2015年在职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一、法律硕士(J.M)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招生人数为75人,学费2.7万元/3年。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经过网上报名、选择报考点、现场确认、初试等环节。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须持经本单位同意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后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该表为现场确认时打印,请妥善保管)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其它部门人员的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外国语(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3门。其中,政治理论由我校在复试时单独组织,时间另行通知;其余两门全国联考。 三、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考生于2015年6月23日—7月11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zzlk),按网站说明和要求按信息平台说明和要求注册、上传电子照片、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生成并打印《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名登记表》。 (二)现场确认安排 考生于7月12日—15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和《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省级学位办指定的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考点包括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山东科技大学、中国石油大学、济南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农业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聊城大学、青岛大学、鲁东大学),并打印《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妥善保留该表,复试、录取均需考生提供该表)。考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缴费,确认报名信息。考生现场签字确认后的信息,须由考生本人负责,一律不得更改。 (三)准考证下载安排 2015年10月15日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开通全国联考准考证网络: (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届时请考生自行下载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 2015年全国联考于10月25日进行。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副本到所在报考点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