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关于2016年法律硕士接收推免研究生预报名的通知
时间:2016-04-12 14:28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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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关于2016年法律硕士接收推免研究生预报名的通知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拥有法学博士后流动站(2003年)、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2006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江苏省法学一级学科重点学科(2007年)。法学理论学科是国家重点(培育)学科,法学学科是江苏省高校优势学科。 学院今年计划在法理学、法制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8个专业方向在全国范围内招收推荐免试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及法学本科与非法学本科的法律专业硕士。自即日起,我院正式开始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的预报名,欢迎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毕业生报考我院。具体招生名额和政策如下。 1. 招收推免研究生总额99名,其中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2名;法律专业硕士57名。 2. 下列情形毕业生按照学校政策可优先接收。 (1)“985工程”、“211工程”高校或“国家基地班”专业,以及我校优质生源基地高校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公开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与申报专业相关的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3)在本科期间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应为个人奖项或集体奖项的主要完成者。 (4)参加法学院暑期大学生夏令营的优秀营员。 3. 资助与优惠政策 被我院接受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入校后可享受如下资助与优惠政策: (1)直接享受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第一学年可直接享受硕士最高等级学业奖学金,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金每年6000元(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还可按我校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20000元)、研究生专项奖学金(校长特别奖学金、朱敬文奖学金、华藏奖学金、同曦集团助学奖学金),以及研究生“三助” (助研、助教、助管)助学金等。 (2)获取推免生新生奖学金。 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新生(研究生支教团与农村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除外)报到入学后可获得2000-5000元的推免生新生奖学金。 (3)优先选择导师 优先享有选择导师,且享有选择博士生导师、名教授作为指导教师的权利。经考核遴选和推荐,发展潜力较好的,优先作为硕博连读生进行贯通式培养。 (4)免复试费 凡参加法学院复试的推免生免缴复试费。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报到入学后可获得200元的复试交通费补贴。 4. 报名方式 欢迎国内高校获得推免机会的毕业生预报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报名方式:请有志于报考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候选人于9月20日前登录推免生申请系统:http://yz.njnu.edu.cn/login/sstm/login.jsp,进入我校推免生报名系统进行预报名。9月23日将申请推免研究生资格的相关材料(申请免试登记表、其它证明性材料)发送至njsdfxy@sina.com邮箱或传真025-83598330或EMS邮寄至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苑路1号南师大法学院吕老师收,右边:210023,以便我们及时联系、组织面试! 联系电话:吕老师:025-83598330。朱老师:18551778918。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5年9月11日本文转载于 华成法硕网 www.hcfashuo.com 本文链接 http://hcfashuo.com/5622.html 转载请务必保留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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