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法学院2015年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时间:2016-04-12 14:00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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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大学法学院2015年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根据云南大学研究生院关于“云南大学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安排”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法学院2015年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复试程序及办法。 一、 关于资格审查 (一)考生报到后先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主要是对考生学历、学位、毕业年限及身份的再次确认,对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一律取消复试资格,要求考生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1、身份证(双面复印) 2、毕业证 3、学位证(未取得学位证书者不提供) 4、《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可登录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在职联考报名平台下载);公、检、法、监狱系统考生的《资格审查表》须经本单位和本系统省级主管部门(即省公安厅、省检、高院、省司法厅)审查盖章,其他系统考生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即可。 5、缴纳复试费100元,外省考生需另外缴纳政治考试费80元。 (二)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2016年1月16日9:00—16:30 地点:云南大学法学院法硕教育中心办公室(121大街云南大学英华园北学楼左附楼二楼阶梯教室201) 考生须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并提供相关材料,凡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学生,将不安排参加复试。 二、复试内容和要求 1、复试内容:复试分专业综合知识和外语能力测试。同时复试注重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尤其注重考生理论联系实际,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复试办法:复试以面试方式进行。每位考生安排20—40分钟时间进行复试。专业综合知识由考生当场随机抽取,并当场回答。专业综合知识、外语测试两项内容各按百分制评分,然后按专业综合知识占80%,外语测试占20%的比例折算为复试总成绩(百分制)。 3、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 1.5。 三、录取 凡复试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录取。复试合格的考生,将笔试总成绩(专业联考成绩和英语成绩之和)换算成百分制成绩后,按笔试和复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排序后顺序录取。 四、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复试时间: 2016年1月17日9:00—17:00; 2、复试地点:121大街云南大学英华园北学楼。 具体安排在资格审查时将在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公告栏公布。 凡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云南大学法学院研究生办 2016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