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信息:
时间:2016-04-12 12:08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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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复试信息: 招生计划人数61 已经推免人数2 复试拟招生人数59 已经上线人数94(在职10) 复试线345分 今年我院宪法与行政法学和经济法学两个专业接受法学硕士上线考生的调剂,法律硕士各专业不接受调剂,我院所有专业不接受校外调剂。 根据我院今年法学硕士初试上线人数情况,我院宪法与行政法学和经济法学两个专业(各专业招生情况与上线人数请见上表)可接收下列考生申请调剂进行复试: (1)达到法学硕士各专业复试线的考生如放弃本专业的复试也可以申请参加法学硕士两个专业的调剂; (2)初试成绩上线但未达到原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考生的调剂,且符合两个调剂专业的调剂要求(请见上表); 符合要求的考生,如有意向申请调剂,请于3月21日(周一)上午12点前把《中山大学2016年法学硕士专业调剂申请表》(附件2)交至中山大学(南校区)法学院207办公室,逾期不候。经我院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后,方可参加各专业的复试; 3. 考生可以于3月18日通过我院网站查询复试名单。 二、资格审查 复试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原件应加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公章,从人事档案中取出的复印件应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2.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须在其中1份复印件上签名并注明“授权单位代申领借记卡” 。 3.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须将封面及个人信息页正反面复印在A4纸的同一面上)。 4. 往届生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学籍、学历验证书面报告(办理方法详见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 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评分 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人,并设组长1名。复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成绩满分为500分。 专业课笔试 法学硕士各专业的笔试科目为考生所报考的专业课。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课笔试科目为法理学、民商法和刑法。 法律硕士(法学)的笔试科目为法理学。 笔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2小时。专业课笔试应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面试 (1)面试内容 面试满分为400分。其中外语100分,综合素质考核30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2)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十分钟。 (3)面试办法 a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因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分组进行。各小组的评分标准保持一致,分组名单及面试导师名单不提前公布(复试当天公布)。 b 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以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面试情况将作详细记录。 c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四、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各专业原则上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2.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录取: 1)未按规定参加复试者。 2)复试成绩低于300分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政审不合格者。 五、其他事项 1. 参与考核的导师姓名不予提前公布。 2. 在复试过程中,参加复试的教师不接受考生提供的任何其他背景材料或推荐信函。 3. 本办法未尽事项,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为准。 联系方式 1、法学院教务办公室 电话:020-84115890(法学硕士),020-84115891(法律硕士) 传真:020-84037920 地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法学院 2.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20-84113696 邮箱:yzba@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法学院 2016年3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