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2016年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J.D.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15-12-13 09:40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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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2016年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 J.D.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创立于2008年,是中国大陆首个也是唯一一个将美国法律教育模式(J.D.)和我国传统的法律硕士教育模式(J.M.)相结合培养法律人才的法学院。学院致力于在全球化时代为中国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全球竞争力的跨国法律人才。学院创院院长为世界著名的法律教育界领军人物、美国康奈尔大学原校长、2011年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Jeffrey Lehman教授。现任院长为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原法学院院长Philip McConnaughay教授。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全职师资28人,并聘请世界著名的法学教授、著名大法官和杰出律师担任访问教授。 计划招生95人,含拟接收推荐免试生47人左右。 一、推荐免试 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北京大学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接收全国重点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请按照《北京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校本部)》的要求,以及“北京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选拔办法”、“北京大学法学院推荐免试攻读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选拔办法”,申请攻读我校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 二、普通招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一般应有学士学位。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只能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的考生须为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报考法律硕士(法学)的考生须为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方可报考)。 6、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两篇以上学术论文(署名前2位),不限学科专业。 (二)报名 1、考生报名前须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考生的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须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报名时间按教育部统一规定,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考试费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收取。 (三)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方式为笔试,初试时间按国家教育部统一规定进行,初试科目如下: 报考学校:北京大学(10001) 报考院系:深圳研究生院(047) 报考专业:法律硕士(非法学) ① 思想政治理论 ② 英语一 ③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 ④ 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 报考专业:法律硕士(法学) ① 思想政治理论 ② 英语一 ③ 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 ④ 法硕联考综合(法学) (四)资格审查与复试 1、初试成绩达到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我校将在复试前对其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届时请提交考生报名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教育招生网打印)、本科正式成绩单、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出示学生证)等证明材料。 2、差额复试的时间为3月中下旬。国际法学院将采取LSAT-STL考试(笔试)和面试两者相兼的方式进行差额复试,以进一步考察学生的专业基础、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复试人数一般为招生规模的120%左右。 3、LSAT-STL考试。LSAT-STL考试作为复试的一部分,考试时间为2016年3月,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方法另行通知,要求所有报考我院学生(含推免学生)都必须参加。其考试成绩将折算计入考生最后复试成绩。考生也可选择于2016年3月之前自行参加标准LSAT考试并向我院提供成绩。 4、在国际法学院组织的复试中,还将对考生进行外语听力测试,听力测试的语种统一确定为英语。 5、资格审查和复试的具体要求详见复试通知。 6、参加复试考生需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执行。 (五)录取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及格者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择优录取。总成绩包括三个部分,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英语听力成绩。初试成绩约占50%,复试成绩约占50%,英语听力成绩按3分制换算后单独计入总成绩。具体初试、复试成绩所占权重根据生源状况在复试前确定。 三、学制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全部法律硕士研究生均为全日制授课,实行学分制。 四、培养 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全日制培养,J.D课程全英文授课,中国法课程采用中文授课。 培养目标及课程设置等详见国际法学院2016级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五、学历与学位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之内,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专业实习,成绩合格,修满学分,完成硕士毕业(学位)论文并通过北京大学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经校长批准,颁发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北京大学的英文学位(Juris Doctor)证明。 六、学费 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的学费总额为240000元;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学费总额为180000元。学生可以分期交纳学费,即在新生入学报到及每学期开学注册时分别交纳30000元,届时未交纳或未足额交纳学费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注册和毕业等手续。 七、国家助学金、专项奖学金和助学贷款 北京大学将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具体发放金额及形式视当年国家政策而定。 国际法学院设置不同等级专项奖学金,奖学金主要由学生的学习背景材料及LSAT考试成绩评定,具体评定细则及发放办法另行通知。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在完成新生入学报到注册手续、取得学籍后申请商业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贷款。 八、住宿 学生宿舍位于深圳市大学城学生公寓内,住宿条件为三人或四人住一室,费用自理。 九、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到学校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转档和就业派遣 在已录取的硕士研究生中,“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可在入学前转入学校,入学后不再予以办理“转档”手续。 “不转档”硕士研究生其档案、户口和人事关系均不转入学校,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 学校不负责就业派遣。若在学期间,发生原单位撤销、合并等情况,由学生自谋职业。“不转档”硕士研究生不参加学校奖学金的申请和评定,学费、医疗及住宿自理(学校不安排住宿)。 十一、违纪处理 若发现考生有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通知其所在单位,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联系方式 电话:0755-26032287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学城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B栋103室(邮编:518055) 网址: stl.pku.edu.cn E-mail: admission@stl.pku.edu.cn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 2015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