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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5拟录取考生须知(含党员关系转移办法)

时间:2015-05-12 10:39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2015拟录取考生须知(含党员关系转移办法)
 一、保留入学资格的说明
 
被拟录取的考生如因特殊情况需保留入学资格,需在4月15日前由本人填写“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gra.guet.edu.cn/download.aspx),经导师、二级学院及招生单位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后,再入校学习。
 
    二、本人人事档案的调取
 
(一)被拟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都必须调取其人事档案到我校。
 
1.在职考生:请将《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复试报到时已发放给考生),交给本人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交流中心)调取考生人事档案,并于5月25日前通过机要或EMS将档案寄到我办。
 
2.应届本科生:请将《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硕士研究生调档函》(复试报到时已发放给考生)交本科毕业学校学工处,人事档案须在7月30日前寄达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拟录取考生,也必须签订《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定向协议书》(下载地址:http://gra.guet.edu.cn/download.aspx)。
 
(二)被拟录取的在职考生,若研究生毕业后还将回到原单位工作,可申请录取为定向培养,本人人事档案由原单位保管,不再调取到我校。定向考生必须于4月15日前将加盖定向培养单位公章的《普通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表格下载地址: http://gra.guet.edu.cn/download.aspx)直接递交(或邮寄)到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三)党员需要开具转党员关系介绍信,具体办法如下:
 
       1、桂林市外所在地来校:介绍信抬头:中共桂林市委组织部     派往地点:研究生院党委
 
       2、桂林市内所在地来校:介绍信抬头:中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委员会 派往地点:研究生院党委
 
       3、由于介绍信具有时限,考虑学生暑假放假问题,原则上我校接受5月1日后开具的介绍信,待9月份入学报到时交至研究生院。
 
    三、录取通知书
 
研究生录取通知书将于5月通过特快专递的方式寄达,请考生们注意接收。桂林市区的考生请自行到桂林电子科技大学金鸡岭校区2教406室领取。
 
    四、通讯方式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541004
 
联系人:廖老师,马老师
 
联系电话:0773-2291377;传真:0773-2192062
 
    五、特别提醒
 
被我校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拟录取考生),若因落实工作等个人原因,而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请务必第一时间告知录取学院研究生秘书或研招办老师,否则这种不诚信行为我校将发公函告知考生工作或学习单位,造成其不能学习或工作等不良后果自负,并要求其单位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附:关于研究生培养类别的区分:
 
从2014年起,研究生培养类别分非定向培养、定向培养2种。
 
①非定向研究生。在录取时不确定未来的工作单位。在校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奖学金和其它生活待遇。毕业时应服从国家就业指导,在国家规定的服务范围内进行安排或实行双向选择。
 
②定向培养研究生。在录取时就确定将来的就业单位,并由考生与招生单位和定向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合同书,毕业后到合同规定的单位工作,可不调个人档案到招生单位,由定向就业单位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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