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电话:010-56129638 手机:18210178039 客服QQ:88577825 客服QQ:68168039
当前位置: 主页 > 法硕复试调剂 >

浙江理工大学2015年法律硕士拟录取考生注意事项

时间:2015-05-07 10:07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浙江理工大学2015年法律硕士拟录取考生注意事项 
一、拟录取
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包括:
 
1、经复试合格被录取的一志愿考生
 
2、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接受我校拟录取通知的调剂考生
 
二、拟录取考生注意事项
 
1、录取类别:非定向、定向
 
非定向:人事档案转至我校;
 
定向:需签订三方协议后,人事档案保存在原工作单位;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的拟录取考生个人人事档案必须调至我校。
 
录取类别为“定向”的拟录取考生在签订“定向”协议之后方可将考生本人人事档案留在原工作单位。需要签订定向协议的考生务必于4月16日之前将签订好的协议书寄至我校,协议书寄至我校前需加盖所在工作单位(甲方)的公章,并由考生本人(丙方)签名。
 
特别注意:没有在规定时间(4月16日之前)上交定向协议书的考生,录取类别都将默认为“非定向”,考生人事档案必须转至我校。 
 
邮寄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2号大街928号浙江理工大学行政楼420室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邮编: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843082 
 
(若使用快递,请务必使用顺丰或者EMS,其他快递在高教园区不派送。)
 
 
 
2、考生调档(指考生的人事档案,待收到调档函之后由考生本人办理)
 
考生调档函将与录取通知书一起寄发,学校学生档案由各二级学院管理,在办理调档的时请特别注意档案回寄地址(档案回寄至各录取学院),以免档案丢失。
 
3、考生通讯地址
 
考生录取通知书的邮寄地址将根据考生网报时填报通讯地址为准,若有变动的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内办理修改手续(四月底五月初,详见学校研招网通知,不必来电咨询,以网站通知为准),逾期将不再修改。
 
4、录取通知书
 
拟录取考生通过教育部审核之后(五月中旬),学校将统一以EMS形式向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请考生在未收到录取通知书之前,务必经常关注我校研招网相关动态,后续一些相关工作都将在网上发布。
 
研究生部
2015年4月7日
 
------分隔线----------------------------
相关内容
华成法硕---致力于打造国内法律硕士考前培训第一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