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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商业大学2015年研究生调剂说明

时间:2015-05-05 13:55 来源:未知 作者:hcfashuo.com 点击:
天津商业大学2015年研究生调剂说明
一、调剂的专业
    我校2015年招生简章中的专业会计硕士(MPAcc)不接收调剂,民商法学、经济法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暂不接收调剂,其他可调剂专业参见2015年招生简章。所有调剂专业以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
二、调剂的要求和程序
    1.调入我校的考生须符合国家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的要求,不接收英语以外语种的考生,外国语言与翻译学专业的二外应为日语或法语;
    2.按教育部要求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及时提交并确认相关信息。
    3.第一批复试时间在3月27、28日,复试通知将在我校主页公告栏或研究生部主页发布。
    4.各学院负责具体调剂工作,考生可登陆调剂专业所在学院主页查看专业计划和调剂复试细则,可发送个人调剂申请表到负责老师电子邮箱。
三、特别提示
 
    1.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开通后接受申请、分批复试。一般每批复试报到前二日下午5时截止后确定复试名单并公示,未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复试。未招满的专业继续调剂进行第二批复试,请考生关注调剂系统缺额情况和我校研究生部网上的相关通知;
 
    2.按教育部调剂政策,通过复试的待录取名单经公示后先行上传到调剂系统的招生单位为考生的录取单位。请考生谨慎斟酌后再行申请我校调剂。
 
    3.我校根据初试成绩、在校成绩、取得的其他成绩以及申请时间、志愿意向等因素综合考察确定复试名单,在调剂系统发送复试通知。复试内容见我校主页公告栏或研究生部主页的复试通知。为保障多数考生利益和招生的公平,调剂系统的复试通知、拟录取通知限时接受,请考生及时登录系统处理信息。
 
    4、为尽量减少考生和学校间信息的不对称性,欢迎一志愿已确定不录取、志愿调剂我校的考生电话或到校咨询。
  
联系方式
   法学院:       法学院 218办公室
 
阎老师  022-26669783  yanshjuan@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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